移动互联时代,很多企业都知道需要做网络营销,但什么是网络营销,怎么做?为了讲清网络营销,接下来,我们从杀猪开始说起。
著名律师事件
1994年4月12日,美国亚利桑那州两位从事移民签证咨询服务的律师LaurenceCarter(坎特)和MarthaSiegel(西格尔)夫妻俩把一封“绿卡抽奖”的广告信发到他们可以发现的每个新闻组,这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他们的“邮件炸弹”让许多服务商的服务处于瘫痪状态。
更有趣的是,他们花费20美元,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信息,却吸引来250000个客户,赚了10万美元。这就是著名的“律师事件”,同年网络广告正式诞生,促成网络营销概念的形成。所以1994年,也被誉为网络营销诞生年。
“律师事件”同时也刺激了很多企业的争相效仿。企业希望通过网络进行商品销售,通过提高从产品到消费对接的系统效率,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目的。
但是当企业在执行的时候,却发现传统的4P理论根本不适合网络营销,企业找不到合适的营销方式,这一怪像,也引发众多学者对网络营销的思考。
直复营销理论
很多学者发现,直复营销理论,可以较好的解释早前网络营销运营规律。
直复营销理论定义是:一种为了在任何地方产生可度量的反应和(或)达成交易,而使用一种或多种广告媒体的相互作用的市场营销体系。
该理论说,在网络营销中,企业不再是关心产品问题,而是信息交流问题。所以企业仅仅将产品生产出来,并做好品质已经远远不够。
企业在售卖产品之前,必须和消费者形成一种信息交流互动,需要跨过经销商进一步接近和了解消费者,进行顾客与营销人员直接沟通,并学会和他们一样思考,这样才能打动他们掏钱包。
毫无疑问,此刻的企业需要找到的是,有效的互动沟通传播途径。如网站、商城平台就是利用这种理论。
但直复营销理论也有一个局限性,那就是,在竞争不是很多,同质化不严重的时候,比较适合。
网络整合营销理论
为了更好的解释现代网络营销运营规律,网络整合营销理论应运而生。
网络整合营销理论的定义是:把消费者整合到整个营销过程中来,从他们的需求出发开始整个营销过程。
它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以服务为主,以顾客为中心,以消费者为出发点,以营销组合为手段,为顾客提供适时、适地、适情的服务,最大程度上满足顾客需求,来获取利润。
这里我们会发现,按照网络整合营销理论,企业要做网络营销,已经不再是买卖双方简单的交易关系,而是要把企业的利益和顾客的利益连在一起。
企业要以需定产,要将传统的4P'S理论转化为4C'S理论(顾客,成本,方便,沟通),即,产品和服务以顾客为中心;以顾客接受的成本定价;产品的分销以方便顾客为主,实行一对一、跨时空销售;交互式营销加强与顾客沟通和联系。
也就是说,企业在做网络营销之前,要先想清楚用户是谁,他们的需求是什么,成本在哪,然后再开发产品,设定盈利模式,网络销售渠道和传播渠道。
当然,企业在做网络营销的时候,不要忘记市场细分打造差异化,避免同质化,和利用USP理论-独特的销售主张,向消费者提供一个主张,让其明白购买产品可以获得什么功效和利益。
所以,什么是网络营销,综合两大理论,说到底就是企业引导货物和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本质还是通过从产品问题、用户问题解决企业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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